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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市级种苗花卉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林业局(农林水局)、惠安县农林局、石狮市农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林业局工作部署和安排,为更好地组织市级种苗花卉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决定开展2016年市级种苗花卉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林木良种培育补贴项目 1.补助内容:年度内对林木采种基地抚育、或对其他良种基地良种生产、调查设计、管理费用等方面的人工费、材料费、简易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或对因使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等先进技术培育苗木的,给予资金补助。 2.补助对象:良种基地生产单位。 3.补助标准:采种基地按抚育面积补助,每50亩补助1万元,最多补助2万元。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补贴500元,采穗圃每亩补贴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补贴100元,每个良种基地合计最多补助3万元。因使用良种,或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的按增加成本的50%进行补助,每个生产单位合计最多补助3万元。 4.申报条件及要求:补助资金需用于当年生产经营活动;业主单位需提供种子“两证”。 (二)储备性苗木培育补助项目 1.补助内容:对当年培育一年生或二年生珍贵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的给予补助。 2.补助对象:苗木生产经营单位。 3.补助标准:一年生每株补助0.3-0.5元,二年生每株补助1元。 4.申报条件及要求:补助资金需用于当年苗木培育;业主单位需提供种子“两证”。 (三)新品种引进和购置新设施设备补助项目 1.补助内容:对花卉苗木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引种花卉苗木新品种达到一定数量、或自行研发培育的品种通过省级审认定、或年度内新购置花卉苗木生产和产品深加工设施设备的给予补助。 2.补助对象:花卉苗木生产经营单位。 3.补助标准:引种新品种数量达1万株以上的,每个品种补助2万元。自主创研选育并通过省级审认定为良种的,每个品种补助3万元。新购置花卉生产设施设备的,按照购置金额50%比例补助,但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4.申报条件及要求:业主单位需要以花卉苗木种子生产经营为主业并持有效“两证”;引进新品种需提供种源良种证明和植物检疫证明;申报前需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本地公示7天无异议。 (四)现代花卉苗木设施建设补助项目 1.补助内容:对花卉苗木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温室大棚、喷滴灌等生产设施设备的,给予资金补助。 2.补助对象:花卉苗木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或花卉生产专业合作社。 3.补助标准:智能温室补助200元/m2,玻璃温室补助400元/m2,温室大棚补助80元/m2,遮荫棚补助25元/m2,喷灌设施苗圃每亩补助500元,滴灌苗圃每亩补助600元。 4.申报条件及要求:花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或花卉生产专业合作社;以花卉苗木种子生产经营为主业的需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建设项目基本标准 (一)新建温室大棚基本要求 主体规格:面积不少于1000m2,檐高≥2.5m,脊高≥4.0m,外遮阳高≥4.5m。 主要性能指标:具备一定的抗风、排水功能,配备单层外遮阳系统等。 材料及工艺要求:①钢结构骨架使用优质钢材,所有钢架及构件均采用热镀锌材料,并经防老化、耐腐蚀处理。现场组装时不经焊接工艺,确保温室密闭性。②透光覆盖材料使用适合南方气候特点的薄膜,厚度为0.15mm以上,透光率85%以上。 (二)新建智能温室基本要求 主体规格:面积不少于1000m2,檐高≥3.0m,脊高≥5.0m,外遮阳高≥5.5m。每拱跨度6m以上,开间4.0-8.0m。 主要性能指标:风载≥0.75kN/m2(相当于11级大风以上),最大排雨量≥120mm/h,配备单层外遮阳系统、卷膜通风系统等。 材料及工艺要求:①钢结构骨架使用优质钢材,所有钢架及构件均采用热镀锌材料,并经防老化、耐腐蚀处理。现场组装时不经焊接工艺,确保温室密闭性。②透光覆盖材料使用适合南方气候特点的薄膜,厚度为0.15mm以上,透光率85%以上。 同时要求配置温室自动控制系统、“水帘-风机”降温系统、给水系统、占温室面积70%以上苗床、内遮阳系统、环流风机系统、补光系统等设施。 (三)新建玻璃温室各项性能指标参数参照智能温室标准:同时要求温室周围使用混凝土或砖石砌体结构或钢结构作圈梁基础(内部使用独立基础),并使用厚度≥4mm的浮法玻璃作透明遮阳材料。每个实施单位建设面积为单个玻璃温室≥200 m2,总面积≤1000m2。 (四)新建遮荫棚基本要求 主体规格:面积不少于1000m2,檐高≥1.5m,脊高≥2.5m。 材料及工艺要求:所有钢架及构件均采用热镀锌材料,透光覆盖材料使用普通遮阳网或厚度为0.15mm以上,透光率85%以上的塑料薄膜。 (五)新建设施苗圃基本要求 设施苗圃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每片新建1座以上蓄水池,容积达20m3以上,每片最多补助1座。绿化大苗基地每50亩应新配套铺设喷滴灌固定管网4000m以上,喷灌每亩配置喷头10个以上,且分布均匀合理。 三、项目管理 (一)市级种苗花卉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是指在2016年要求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补助项目申报时按照《泉州市2016年市级种苗花卉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文本》(表格详见附件)格式填报。其中,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项目填报附表1,10万元以上的项目填报附表2。 (二)各县级林业主管局要按照各专项资金的申报要求,部 署储备项目申报工作,并对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论证、遴选及排序后形成项目库,以正式文件及汇总后的《泉州市2016年市级种苗花卉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文本》一式三份上报市林业局,市局直属单位直接报送市林业局。 (三)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申报时间截止于2015年10月20日。 (四)经市级同意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由市级公示后下达实施任务和补助资金。
泉州市林业局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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