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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寿山乡岭头至林阳寺道路沿线绿化工程(施工)
开标时间:2015-11-02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晋安市政招2015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寿山乡岭头至林阳寺道路沿线绿化工程(施工)已由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办公室以榕晋委办【20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6140665 元,发包价为5700964元,k=8%;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福州市寿山乡岭头至林阳寺道路沿线绿化工程; 招标内容: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包括苗木种植、路灯工程、绿化给水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州天下景观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3.7.投标人不存在“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情形”; 3.8.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 16至2015年 10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网络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查询。 4.2. 每标段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按照福建省龙头企业有关规定提交年度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1月2日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本人应当持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身份证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核验)登记,并提交有效的已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标段网络匿名报名号书面原件,否则招标人将不予接收。未经身份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投标人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还应出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出示网络报名凭证原件核验,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按福州市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但要求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及作为备份的电子光盘(包括网络匿名报名号)。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人最后一次上传成功的网络递交数据为准,未实现网络匿名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保证网络递交数据与电子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光盘数据作为备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若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通过网络递交成功,方可启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数据进行开标、评标,并以此数据为准。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7.4从2015年9月14日起,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本:电子招投标系统(福州)客户端4.2.0的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必须使用百宝图加密模板工具v3.0.0制作标书配置模板、投标人必须使用百宝图标书加密工具v3.0.0加密标书。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最新版软件制作或加密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新版本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及最新版本电子标书加密工具下载网站: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街38号 经办人:瞿主任 电话:0591-879302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三层东侧,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55900,传真:0591-87752967; 联系人:小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账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116040100100069058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榕市晋安市政招2015004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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