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2009年实施国家公益林项目以来,灵石县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了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建设力度。
灵石县构筑管护组织框架形成网络,从县到乡都成立了相应的管护机构,县林业局成立公益林管护中心,各林业工作站相应成立公益林管护站,形成了强大的公益林管护网络。根据生态公益林管护的难易程度,按照5000亩配备一个护林员的标准,选聘了355名专职护林员,采用以季检和年终总检的评比考核方法,加大对管护人员的监管力度。同时,分别同230个村委,个人10311户,联户代表5365户,单位5户的林权权利人签订了自主管护合同,通过合同制管护的落实,全县森林资源管护由单个管护变成了全民管护。
为做好重点公益林的管护工作,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验收标准。该县制定实施了《灵石县生态效益资金管理办法》和公益林管护七项制度,并实行双线管理,即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县林业局和林业工作站与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签订管护合同的法律责任制。对全县公益林进行了数据采集、审核、修改、更正工作,建立了全县生态公益林小班图和小班数据库,做到图表卡一致,实现公益林科学化管理。
实施精细化管护。精心编制了公益林管护精细化管理手册50本,对各乡镇和林场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培训,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截至目前,全县完成3条宣传走廊建设,大小碑牌50个,新建森林管护站2个,购置了森林巡逻车2辆,对全管护员配备了统一服装,启用了森林巡检系统,逐步实现装备统一化、巡护机械化、监管科技化、设施标准化、职能综合化、管理信息化的森林管护综合能力建设。
惠民资金逐年增加。根据国家提高国家公益林标准的实际和县级公益林实施情况,县政府及时出台了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补偿标准由以前的6元提高到10元,并实现了国家、县级公益林标准的统一,所有惠民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兑现,确保了惠农政策不缩水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