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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仁爱学校校舍改造道路绿化工程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我要分享:
开标时间:2016-11-08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石狮市仁爱学校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狮市仁爱学校校舍改造道路绿化工程 已由 石狮市经济局 以狮经计[ 2014] 7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石狮市仁爱学校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石狮市仁爱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 约83.5872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园路、学校logo雕塑、升旗平台、休闲廊架、停车位、花箱、景墙01、景墙02、校园宣传栏,室外给排水、路灯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3.5872 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1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并达到 合格 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而且在石狮市无违法违规 书面档案记载。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备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 [2015]35号文)及《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
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
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
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为园林绿化类,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工程类,因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行评价,所以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 1.0000 。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0 月 13 日08时00分至2016 年 10 月 17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支付 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施工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83059798;
4.3.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本项目将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纳入评标定标,具体细则按照泉建筑[2015]73号文件执行)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为 1.5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1)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2)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3)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3540101040006473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要求提交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也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仁爱学校    
地址:石狮市,邮编:362000
电话:   13489707778    ,传真:   /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591号三楼,邮编:362700
电话:18959959798 ,传真:0595-88756339 
联系人:小熊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016年10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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