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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沿江廊道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
开标时间:2016-12-12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cs招-201602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沿江廊道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及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开发改[2016]76号文,项目业主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104国道君竹至理环岛至亭江五号路口两侧、区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景观、绿化、给排水等,绿化面积24.15万平方米,工程建设费用7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104国道君竹至理环岛至亭江五号路口两侧,区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内容:景观工程、绿化种植、绿化养护、排水(含雨水管)、给水等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具体内容应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养护期1年。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的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094187元;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金额以马尾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结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符合:不要求 3.1.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 17 日至2016年 11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楼)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4备注:已经报过名的各投标单位,在本次报名期间应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领取新的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不参与此项目投标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以及完整的招标文件在重新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内(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楼)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售标处退还,逾期不候;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投标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2000人民币(大写: 贰万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福州马尾支行 帐户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 7345 7101 8260 0021 87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104国道沿江廊道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为fzcs招-2016025-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关退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自2015年3月1日起,启用中信银行马尾支行账户,请各投标单位按投标文件中所列账户汇款。中心在其他银行的账户均不接受保证金的汇入。交易中心将在收到招标代理公司退还保证金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采用批量付款方式将保证金本金按汇入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银行账户退还,由于各投标单位未及时提供变更帐户信息引起的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出或错汇的情况,交易中心概不负任何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2 月 12 日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楼)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4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mwgcjy.com/)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局; 办公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邮编:350017; 联系电话: 0591-83687690 ;传真: / ; 联系人: 林惠端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五层,邮编:350011 电话:0591-28062846,传真:0591-28062881 联系人:小何。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 【收藏】【打印】【关闭】 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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