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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三环路东北段B段(K18+000至K19+260)剩余工程(绿化工程)
开标时间:2016-12-29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2016]招字第13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三环路东北段b段(k18+000至k19+260)剩余工程(绿化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三环路东北段b段(k18+000至k19+260);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为 151447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三环路东北段b段(k18+000至k19+260)剩余工程(绿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详见本项目补充通知);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含叁级)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14 日至2016年 12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秀峰路188号福建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内第1幢4a)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2 月 29 日 9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秀峰路188号福建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内第1幢3a);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材料的收款收据原件、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 ;邮编: 350004 ; 联系电话: 0591-83377619 ;传真: 0591-83329044 ; 联系人: 郑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秀峰路188号福建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内第1幢4a 邮编:350002,传真:0591-88231923 联系人:小李,电话:0591-8789279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17020100100263510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正茂[2016]招字第133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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