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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czb〔2017〕04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绿化改造(共六项)及水电房周边绿化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绿化改造(共六项)及水电房周边绿化改造工程;工程控制价为379045元,k=8%,发包价为¥35014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绿化改造(共六项)及水电房周边绿化改造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904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标段划分:无
2.7.质量要求:达到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园林专业按建城【2009】157号文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路16号御景商务中心二期202)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
电话:0591-22867575、18059100365
联系人: 马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路16号御景商务中心二期202 邮编:350008,
电 话: 0591-28135898 13959180507
联系人:唐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广安支行
帐户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帐 号: 3500 1887 4070 5250
6600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hczb〔2017〕0426号”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名称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路16号御景商务中心二期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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