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昇【2017】招04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北区水泵房墙面垂直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中医药大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改造面积152.47㎡,投资额27979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水泵房墙面垂直绿化及ecp板材装配、水电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9798元,k=8%,发包价为25770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绿化养护期:2年。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城市垂直绿化技术规范》(dbjt13-124-2010)、《福建省ecp装配式围墙》(图集号2017-j-42,统一编号dbjt13-101)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依据且通过业主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 月 26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到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含清单、控制价)人民币 200 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7月7日9: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医药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
电话:0591-22861234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190068 ;联系人: 林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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