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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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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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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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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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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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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前5年内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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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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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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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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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售标,不采用电子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9日至2017年08月03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售标书窗口(工作日)、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中国银行大厅(星期六、星期日)(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或通过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cq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