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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hj【2017】招字第034号
致:福建中一建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星荣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天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施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屿镇流洲村主干道及堤边绿化提升工程(二次招标) 已由南屿镇党政办公室 以南党政办【2017】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屿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93969元,k=10%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南屿镇流洲村主干道及堤边绿化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93969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或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投标人正受禁止投标或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形。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 年11月15 日至2017 年11月21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09 时0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 02时 30 至 16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南平西路89号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提前三个工作日按售价预订,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伍仟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屿镇 ,邮编: 350100
电子邮件: /
电话: 13960960225 ,传真: /
联系人: 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南平西路89号4楼 ,
邮编: 350001
电话: 15396016870
联系人: 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帐 号:811130101190022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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