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至信招字〔2017〕01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绿化景观工程,建设单位为 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市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建安造价66.809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园路铺设、花池砌筑,苗木的种植及养护,回填种植土,灌溉给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且在评价系统需查询到企业季度信用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投标人以不记名的方式,于2017年 11 月 22 日至2017年 11 月 27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8时 00 分(工作日)),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泉州市东湖街凤山南段金贸大厦806;联系人:王红娥;联系电话:18016639553)招标文件每份 300 元人民币,施工图纸按成本价折算收取,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4.2. 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110876。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现场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壹 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7年 12 月 4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梅岭街道文体活动中心文化站招标代理处,逾期将不予接受。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投标报名回执,否则将不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 晋江市梅岭街道
电话: 0595-85662577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东湖街凤山南段金贸大厦806 ,邮编: 362000
电子邮件: 578705327@qq.com
电话: 15905051898 ,传真: 0595-22110877
联系人: 魏锋
开标地址: 梅岭街道文体活动中心文化站 ;
监督电话:0595-8668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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