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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gj2017-06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路中石化地块停车场、西洪路凤凰池市场地块绿化工程(监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凤凰房屋征收工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凤凰房屋征收工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为14974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业路中石化地块停车场、西洪路凤凰池市场地块绿化工程的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15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68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琼福路16号宜发得贵城6#1401)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光盘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提交,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开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除中标人)全部当场退还投标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凤凰房屋征收工程处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6号2楼
电
话:0591-83703218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琼福路16号宜发得贵城6#1401
电
话:18150816879,邮编:350004
联系人: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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