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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来源: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 我要分享: | |
一是探索完善金融支持制度。出台《永春县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试点实施方案》,开展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在明晰产权或经营权的同时,为经营者增加了新的贷款抵押和融资渠道。推行林权抵押贷款,盘活资源资产,目前已办理71个宗地、贷款9500万元。县林业局与邮储银行永春支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邮储银行投放林业各类贷款全年在1亿元以上,已提供贷款5569万元。制定《组建林业行业投融资平台工作方案》,已由县政府第31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成立“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林权收储、融资担保、发展投资。依托“永春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打造“五位一体”的林权交易平台。成立“永春圆方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森林资源评估和林权流转提供服务。二是探索完善森林保险制度。对全县商品林、生态公益林及未成林造林地实施森林综合保险,每亩保费1.5元,每亩保险金额为600元。商品林投保面积60.5万亩,保费金额90.75万元;生态公益林投保面积44.8万亩,保费金额67.2万元,做到应保尽保。三是探索公益林管理经营机制。着手制定生态公益林储备库以及赎买、置换工作方案。着手编制《永春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扶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实施方案》,鼓励林农发展林下种植铁皮石斛、金线莲等珍贵药材,增加林农收入,2015年种植面积1800亩,林下经济总产值2.5亿元。推进森林旅游,创办森林人家10家、年产值8000多万元。四是探索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经营。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 130家,家庭林场17家。创建省级规范社1家,市级示范7家。实施省级现代农业(花卉)发展资金项目、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森林人家,市级设施花卉、设施竹业等项目,示范带动林业经济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培育省级林业龙头企业3家、市级7家。已有泉州景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来源:泉州林业信息网 永春县林业局 谢大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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