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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东西二路(一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港区东西二路(一期)绿化工程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泉港发改审[2018]1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东西二路(一期); 2.2. 工程建设规模: 主要对东西二路(一期)进行绿化,绿化面积约986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给水、夜景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项目造价为776.6319万元,主要对东西二路(一期)进行绿化,绿化面积约986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给水、夜景等基础设施;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要求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76.6319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个日历天, 苗木成活养护期半年,日常养护期一年半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园林绿化内容,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下称“省外信息登记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中级及以上级园林专业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2018]11号文件要求,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5 月 23 日8时00分至2018年 5 月 28 日17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招2018 第 46号)】 并要求银行录入凭证;(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山腰支行;帐号:35001998599052501143-0003;)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按闽建筑[2014]33 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邮编: 362801 电子邮箱:qgylglg@163.com 电话: 0595-87939166 ,传真: / 联系人: 庄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港区驿峰路东段庄园金第旺座b幢1703室 ,邮编: 362801 电子邮箱: fjyxzbb@163.com 电话: 0595-87085288、18659579662 ,传真: /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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