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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浦粮食联合储备库项目室外绿化工程答疑纪要
(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漳浦粮食联合储备库项目室外绿化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漳浦粮食联合储备库项目室外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6】68号文、【2016】1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漳浦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旧镇台玻工业园b-01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建省漳浦粮食联合储备库项目工程,新建建构筑总占地面积为32741.33 m2,总建筑面积为32667.14m2, 拟建5万吨稻谷散装平房仓、5万吨浅圆仓以及按仓容比例承建的综合管理用房、机械器材库等生产辅助设施,配备“四合一”储粮技术、空调控温、充氮气调及粮库信息化系统;本次室外绿化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16962.00元,工程发包价为375265.1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漳浦粮食联合储备库项目室外绿化工程,主要栽植乔木、地被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等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须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5)根据闽建[2016]5号及闽建建[2018]1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 08:00:00至2018年7月24日 18: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7月30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元整(¥8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方式一: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方式四: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http://fgw.zhangzhou.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9号,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233669,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电话:0596-2961882,传真:0596-2961882 联系人: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86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 联系电话:0596-3208708 下一篇:琼头立交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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