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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师大福清分校周边道路(龙迳环路)道路绿化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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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龙江街道,市规划部门规定的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1023788元,发包价890696元(下浮率k=13%);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2378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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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或绿化”(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注册地在福清市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下同):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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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8月30日09:00:00至 2018 年9月5日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福清市招投标网(网址:www.fq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费用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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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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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9:30: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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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福清政府门户网站、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公告栏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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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