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学院南门溪源宫路两侧绿化提升项目 已由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 侯政办项【2018】7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路桥建设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闽侯县路桥建设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上街
2.2. 工程建设规模:
溪源宫路闽江学院南门段起于福建农林大学旗山校区南门,经闽江学院南门,终点联榕路与溪源宫路交叉口,全长3.1公里。其中第一段福建农林大学旗山校区南门至闽江学院南门段长1公里,主要对道路两侧路肩进行绿化提升,对有条件的路段两侧设置路缘石并填种植土,再种地被植物,主要工程量:黄金叶(规格为每平方米49袋) 2287平方米、红檵木(规格为每平方米49袋)950平方米、路缘石1150米等。第二段闽江学院南门至联榕路交叉口段长2.1公里,主要把道路右侧的路肩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左侧有条件的地方补种小叶榕,主要工程量:硬化路肩9080平方米和,种植胸径16厘米的小叶榕136棵。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闽江学院南门溪源宫路两侧绿化提升项目,招标内容为对闽江学院南门溪源宫路两侧进行绿化、道路混凝土硬化、路沿石、树池围牙等提升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10.4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市政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737092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0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 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9-07 09:00:00 至 2018-09-13 17:00:00 通过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09-29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③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④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路桥建设公司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甘洲路129号交通运输局 ,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22986592 , 传 真: /
联系人: 肖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429389342@qq.com
电话: 0591-83722566 , 传 真: 0591-83794450
联系人: 王工、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