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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区塔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建阳区塔山污水处理厂道路及绿化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阳区塔山污水处理厂道路及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以潭发科批(2016)217号、专题会议纪要{2018}5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阳区塔山污水处理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阳区塔山污水处理厂道路及绿化提升工程,总投资约142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阳区塔山污水处理厂道路及绿化提升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2707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闽建法[2007]15号文,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7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建〔2018〕11号)的名单企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9日 08:00:00至2018年10月10日 23:59:59通过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整人民币(¥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按以下几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③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④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备注: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jy)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820501,传真:/ 联系人:姚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41号2楼,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823811、18259955701,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pggzy.gov.cn/jy/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9-58129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书院东路16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9-5625566、5621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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