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临时营养食堂和一期道路、围墙、绿化及配套工程(监理)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社会〔2009〕6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医科大学 ,建设单位为 福建医科大学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福建医科大学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21.4558万元,包括一栋两层楼的临时营养食堂和附三医院一期道路、围墙、绿化及配套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临时营养食堂和一期道路、围墙、绿化及配套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11214558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下浮 20%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224500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2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0-10 09:00:00 至 2018-10-16 17:00:00 通过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11-05 09:45: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4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018 版( http://mh.fuebid.com/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号 , 邮编: 350108
电子邮箱: 270499464@qq.com
电话: 0591-22862286 , 传 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三层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fjzhgczx@163.com
电话: 0591-87526916 , 传 真: /
联系人: 罗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207831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