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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国有灵石森林道路绿化
投标邀请书邀请单位:福建省榕树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州菁和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福建印象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国有灵石森林道路绿化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植物园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植物园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清市东张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455334元 ;发包价41186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国有灵石森林道路绿化;苗木种植及养护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5533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bj13-90-2007的合格标准 。 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省内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内容)。 1.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1.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1.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1.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307) 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3.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给业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5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307)。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且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植物园 地址:新店镇上赤桥4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7913082 传真:/ 联系人:柯工、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307 ,邮编: 350000; 电话: 0591-87561216 、13635221990 ,传真:0591-87567076 ; 联系人:孙工
监督部门:福州植物园 电话:0591—87913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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