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公园绿化提升工程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长发改基[2018]217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42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公园绿化提升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园林小品、水景、平台、树池、铺地、绿化种植工程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3881367元,主要包括园林小品、水景、平台、树池、铺地、绿 化种植工程等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88136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 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0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0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0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 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3.(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须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榕建筑[2017]60号文 件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 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0-30 08:30:00 至 2018-11-03 17:30:00 通过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21.204.155.228:25000/)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11-14 09:45: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⑥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备注: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121.204.155.228:25000/)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长乐区吴航路180号(邮政大厦) , 邮编: 3502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28801535 , 传 真: /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铜盘路五凤兰庭六期36幢101室 , 邮编: 350003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861765 , 传 真: 0591-87861765
联系人: 葛先生、李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121.204.155.228:25000/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 长乐区吴航路180号(邮政大厦)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2楼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