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第1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911270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民广场绿化工程 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民广场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2019]7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市罗山街道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1226.5669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系市民广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1226.566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园林绿化、园林建筑、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总造价1226.5669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总造价1226.5669万元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226566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苗木养护期为1年(6个月成活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高 级 园林绿化专业 的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工程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7日15时00分00秒至2019年12月02日18时00分00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4.53万元整 (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或③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或④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2017]278号文)规定执行);或⑤投标人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规定执行)。
7. 投标文件的上传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2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对面))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
7.5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ca 数字证书到场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晋江市梅岭新华街172号,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 /
电话:15505956008,传真: /
联系人:廖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邮编: 362000 ;
电子邮件: 717322668@qq.com ;
电话:0595-82003884/18659087250,传真: / ;
联系人: 欧阳日祥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联系电话: 0595—856844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对面)
联系电话: 0595-85623151、0595-85622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