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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临空经济区长鹏路道路工程(绿化施工)
开标时间:2015-09-10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临空经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福州临空经济区长鹏路道路工程(绿化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LH-2015-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临空经济区长鹏路道路工程(绿化施工)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3]1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临空经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临空经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市湖南镇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286409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临空经济区长鹏路道路工程绿化施工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 3.2. 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且投标人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符合榕园[2014]257号文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且应符合榕园(2014)257号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公司代表处。 5.招标文件及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8.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临空经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市漳港街道经编园中心大楼;邮编:350209; 电话:0591-28618677;传真:0591-28618677; 联系人: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公寓楼27D 电话:15605912347 ,传真:0591-83807297 联系人: 陈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临空经济区长鹏路道路施工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91-28813893)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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